严禁!淮北正式施行!
3月1日《淮北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《条例》规定:禁止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十二时至十四时、十八时至次日七时,法定节假日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段内,进行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住宅装饰装修活动。《条例》还有哪些看点一起来瞅瞅▽01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(一)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,擅自实施涉及建筑主体、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;(二)在装修过程中,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;(三)损坏建筑物原有公共节能设施和无障碍设施;(四)侵占公共空间或者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;(五)改变建筑物、构筑物结构和配套设施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;(六)在建筑物底层开挖拓展使用空间;(七)未经燃气企业同意擅自拆卸、改装燃气管道或者设施;(八)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,擅自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、原外观设计;(九)擅自拆除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、建筑构配件;(十)其他影响建筑物、构筑物结构或者使用安全的行为。其中,违反第(一)项规定,由城市管理(行政执法)部门责令改正,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。违反第(二)项规定,由城市
2022-03-07